为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积极性,4月13日,太白园街道浙江路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签署“文明创建我带头”承诺书并学习践行《景德镇文明二十条》。
通过学习《景德镇文明二十条》、签署“文明创建我带头”承诺书,使社区工作人员更加认识到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大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承诺内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自觉兑现承诺并接受监督,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为创建文明城市出一份力、添一份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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