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沪民基发〔〕2号)、《青浦区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青委办〔〕53号)以及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青浦区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指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6.“应届毕业生”是指:
(1)年度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度毕业学生和年度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当年度毕业学生。
(2)年、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年6月22日上午10:00-6月25日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