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浮梁昌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

年景德镇昌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年上半年景德镇市昌江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请认真仔细阅读《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网报。

二、网报时间:第一批次:年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第二批次:年6月1日8:00—6月20日17:00(第二批报名对象为:年5月份参加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人员。)

三、昌江区教体局受理对象为: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昌江区的符合相对应学历条件的考生(考生现场确认点选择“昌江区教体局”),务必认真阅读后台“注意事项”并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四、报名完成后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等有关事项将陆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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